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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技术学院职称评定推荐办法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日期:2018/6/29 10:19:42 人气:2

制冷技术学院职称评定推荐办法

二〇一八年六月)

   为了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推荐原则

(一)执行政策,坚持标准;

(二)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三)空岗补缺,择优推荐;

(四)严格程序,民主监督。

二、推荐比例限额

(一)按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比例限额,空岗补缺,推荐名额不突破上级审定的岗位职数。

(二)本年度推荐参评后由于自身原因没有通过者,下一年度不得参评,由于证件造假或违规造成未通过者,三年内不得参评。

三、申报推荐条件

教师(实验)系列必须具备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或豫人社职称(2011)13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其它系列具备相应系列的规定条件(详见河南职称网)。

四、申报推荐组织

(一)成立“制冷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

(二)成立“制冷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委员会”(简称申报推荐委员会),在“制冷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委员会由7人组成(一线教师占1/2以上)。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一)报名

申报人应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掌握自己所申报层次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按照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安排由所在系(部)统一将人员名单报学院办公室。

(二)上报材料(材料统一报送至院办公室)

1、申报条件材料

包括: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外语合格证、有效的继续教育证。

2、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材料及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条件材料

包括:①申报人提供任现职以来的教案(所担任的一门课程教案);②各种有关教学方面的获奖证件(含政府综合表彰、优质课观摩、教学课件、比赛、汇展等项目);

3、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条件材料

包括:①教、科研成果鉴定证书、获奖文件和证书及反映社会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②论文、论著、教材以及受有关部门表彰、奖励证书等。

(三)材料公布及展示

院办公室将教师上报的材料核准、统计,并把初审材料制表交申报推荐委员会审核后公布,并展示三天。

(四)量化考核

1、申报评审条件加分

学历学位:本科学历1分,学士学位1分;硕士研究生学历2分,硕士学位2分;博士研究生学历5分,博士学位5分。高级工证加2分,技师证加3分,高级技师加4分。

教龄:调入我校后每年加1分,调入前每年加0.5分,从事非教学工作教龄不予计算。

任现职年限:每多任职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加0.5分。

年度考核:近五年内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分,合格每次加0.5分。

班主任:任现职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兼任班主任工作,且考核合格,任职期内每任职一年加2分。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加分

教学工作量:

近三年内,教师年均课时量申报中级320学时、申报高级320学时,每超过10学时加0.1分。

比赛获奖:

第一类:教师本人参加比赛(与本人所从事专业或教育教学有关)

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比赛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省级比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市级比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县级比赛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校级比赛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第二类: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比赛(与本人所从教专业或教育教学有关)

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获得国家级比赛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辅导学生获得省级比赛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辅导学生获得市级比赛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辅导学生获得县级(含校级)比赛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比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的教师直接推荐,比赛获奖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荣誉称号:

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各部委综合表彰5分,省级综合表彰4分,市级综合表彰3分,县级综合表彰2分,院级综合表彰1分。

荣誉称号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其它方面:

主持省部级技术式课程开发,通过专家验收合格后,每门课程加3分,参与省部级技术式课程开发,通过专家验收合格后,加2分;

校企合作、送教入企、进驻企业带学生实习和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校企双方考核合格,全职进驻企业每月加0.5分,兼职进驻企业每月加0.2分。

任现职以来,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学校招生工作,任职期内每年加2分。

任现职以来,担任学院中层正职每年加2分,副职每年加1分,领导职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论文科研

论文:被SCI  EI  ISIP  SSCI  AHCI  中国社会科学论文摘要、新华文摘及一般国际文摘、国际学术刊物全文收录(必须出示原件或权威证明,各种收录不包含会议收录)6分,国内中文核心期刊4分, CN论文前5篇每篇加1分,之后每篇加0.2分。

著作: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每部加3分(参编1.5分/部),省级以上统编教材、规划教材每部加2分(参编1分/部),编写校本教材并在本校推广一年以上加1分(参编0.5分/部)。参编教材自第6本开始,每部加0.2分。

科研: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加8分,省部级加6分,市厅级加4分,市厅级以下加2分。参与人员按省部级以上加4分,省部级加3分,市厅级加2分,市厅级以下加1分。

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论文、科学技术、作品荣获奖励,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该项参与人员获奖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开发实施校本课程、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荣获奖励,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该项参与人员获奖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国家发明专利主持人加5分,参与人员加2分,国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主持人加2分,参与人员加1分(参与分最多不超过5分)。

说明:

(1)学历学位加分以最高学历、学位加分,不重复累计计算;

(2)班主任工作经历以学生科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加分依据;

(3)校企合作、送教入企、进驻企业带学生实习和从事教学工作以教务科提供的名单和签定的协议为加分依据;

(4)教学工作量以教务科提供的数据为准;

(5)综合表彰指9月10日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其余表彰均为单项表彰,加分减半。

(6)国内核心及CN论文必须出具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三大网站检索,检索不到及其他网站检索不予加分。

(7)论文及著作字数必须符合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或豫人社职称(2011)13号文件要求的申报级别的要求,否则不予加分。

(8)科研及项目主要完成人名次必须符合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或豫人社职称(2011)13号文件要求的申报级别的要求,否则不予加分。

(五)申报推荐委员会推荐程序

1、学院办公室会将个人材料分发给申报推荐委员会。

2、申报推荐委员会分别对照有关条件对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和界定。教、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的界定办法如下:

(1)教、科研课题、实践报告等应同时具备相应级别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和证书原件,科技开发成果还应具备反映社会经济效益的评估材料。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须附本人教案、获奖证书。

(2)获奖情况须附奖励证书原件,论文、论著必须提交原件,出具证明无效。论著、教材等著作,在书中未注明本人具体编写章节的按参编人数平均计字数。

(3)论文每篇数字不少于1500字,文科限独著,理工科限前两名,第二名以后不算条件、不加分。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综述、通迅报道、小说、诗歌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诗歌、小说、散文等。

(4)各类课题、奖励类(体育、音乐、艺术类除外),学会、协会、杂志社、培训机构等各类组织颁发的证书不予加分。

3、在申报推荐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材料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对照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或豫人社职称(2011)13号文件及其它相应文件,对申报者逐个逐条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参加推荐。申报推荐委员会根据量化分值的高低确定申报人推荐顺序,并在比例限额内确定上报推荐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六、申报推荐纪律与监督

(一)申报人员向学院有关部门提供的一切材料应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最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

1、有私自外出代课现象;

2、年工作量达不到基本工作量;

3、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

4、无故连续1个月以上不上班。

(二)申报人员应正确对待推荐工作,严禁无理取闹。

(三)申报推荐委员会成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客观公正、不徇私情、不许愿、不搞小动作、不犯自由主义。

(四)坚持回避制度。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本人不得参加申报推荐委员会及从事其它推荐工作。

(五)整个推荐工作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申报人员若有违纪现象,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参与推荐工作的人员若有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附则

(一)本《办法》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领导小组。

 

 

 

制冷技术学院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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